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及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
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462,203.97 元,在按照《公司章程》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母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97,762,871.40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报告期内,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 152,200,731.19 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75.17%。
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转增股份,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份数为 137,630,221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641,796 股,以此计算转增 67,124,32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数增加至 204,754,549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以及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