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598 股票简称:金博股份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益阳市迎宾西路 2 号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二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1,629,685 股
2、发行价格:266.81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102,916,254.85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069,944,907.29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1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目 录
目 录...... 3
释 义......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6
一、公司基本情况...... 6
(一)发行人概述...... 6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7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7
(三)发行方式...... 12
(四)发行数量...... 12
(五)发行价格...... 13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13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3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4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14
(十)发行对象情况...... 14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0
(十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发行人律师 ..... 20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2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2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23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23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3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3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4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5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25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25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2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26
(四)主要财务指标...... 26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7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9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9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9
三、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9
四、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31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31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3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3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33
一、备查文件目录...... 33
二、查阅地点、时间...... 33
(一)发行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33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金博股份、公司、发行人 指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 指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金博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发行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
细则》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管理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会计师、天职国际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启元律所 指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述
中文名称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KBC Corporation,Ltd.
注册资本 80,200,160.00 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注册地址 益阳市迎宾西路 2 号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金博股份
股票代码 688598
法定代表人 王冰泉
董事会秘书 童宇
联系电话 0737-6202107
传真号码 0737-6206006
互联网址 http://www.kbcarbon.com
电子邮箱 KBC@kbcarbon.com
碳纤维材料及先进复合材料和粉末冶金材料的研制、开发、生产
经营范围 和销售及服务;本企业所需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及本企业生产产
品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制进出口的除外);光伏发电。(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
公司主要从事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阶段聚焦于碳/碳复合材料及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的晶硅制造热场系统,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性能卓越、性价比高的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和全套解决方案,是唯一一家入选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制造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碳基复合材料热场部件被工信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评为“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 年 3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关于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