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金博股份 股票代码:688598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KBC Corporation, Ltd.
(益阳市迎宾西路 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2020 年 5 月 15 日
特别提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股份”、“金博碳素股份”、“发
行人”、“公司”、“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至 12 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
份锁定期为 24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0,000 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18,284,150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86%。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处于较高水平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截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T-3),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5.34 倍。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1、44.7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6.4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9.6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8.6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发行人受光伏领域产业政策和景气度影响较大的风险
目前阶段,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产品主要为单晶拉制炉热场系统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晶硅制造领域。报告期内,发行人光伏领域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 95%,是发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现阶段公司业务高度依赖于下游光伏行业的景气度。
当前阶段,我国光伏行业尚属于需要国家财政予以补贴的新能源行业,受产业政策影响较大。国家对光伏装机容量、补贴规模、补贴力度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将直接影响行业内公司的生产经营。
2018年5月,我国“531新政”推出,明确提出提高光伏行业发展质量,加快补贴退坡,光伏补贴的装机规模和电价标准均下调,使光伏行业产业链产生了结构性调整。
隆基股份、中环股份、晶科能源等发行人主要客户,受“531新政”影响,2018年第三季度收入同比增长2.17%、6.00%、4.29%,较上年同期117.50%、47.45%、20.41%下降明显;受客户经营情况影响,发行人2018年第三季度收入同比增长22.11%,较上年同期67.56%下降明显。
2019年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长期来看,光伏发电将逐渐进入平价上网时代;短
期来看,光伏行业的发展仍然受到国内产业政策影响较大,存在光伏产业政策变动或调整对行业经营产生冲击的风险。
综上,发行人目前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晶硅制造领域,受光伏领域产业政策和景气度影响较大,存在因光伏领域产业政策及景气度发生不利变化,从而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产品市场开拓失败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正积极开拓产品在半导体、密封、耐磨、耐腐蚀等领域的应用。上述应用开拓尚处于初期,发行人产品面临在上述领域市场知名度低、客户验证周期长等困难,存在上述领域的进一步开拓失败、对发行人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从全球来看,半导体产业中的半导体硅材料行业具有高度垄断性,主要由日本信越(Shin-Etsu)、日本胜高(Sumco)等几家国际大型硅片生产商垄断。我国半导体相关产业起步较晚,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相对落后,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目前,我们半导体级大尺寸单晶硅棒拉制技术尚需突破,大尺寸半导体硅片仍主要依赖进口,因此,发行人产品短期内难以在国内半导体大尺寸单晶拉制炉中得到大规模应用,而发行人在海外半导体客户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还有待提高,尚未打开海外市场;同时,热场系统作为晶体生产的关键部件,其品质与设计直接影响晶体品质,半导体晶硅制造企业对于新型热场系统产品的应用较为谨慎,验证周期较长。发行人存在因上述困难而在半导体领域应用拓展失败的风险。
(三)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
受下游行业特点影响,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83.70%、86.60%和74.08%。
公司目前阶段主要下游客户为光伏晶硅制造企业,该领域市场集中度较高,使得公司客户集中度也较高。如果未来主要客户受行业政策环境或替代性产品的影响,对公司的产品需求和采购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发行人难以在短期内开发具有一定需求规模的新客户,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目前阶段的主要产品为晶硅制造热场系统的核心部件。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4.95%、69.32%和62.30%。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保持产品研发、制备技术领先,或为了更好地占有市场,巩固市场地位,深化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秉着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对产品进行了主动降价,则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以2019年度为例,假设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不变,但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按5%-15%的下降幅度进行测算,敏感性分析如下:
敏感因素 公司2019年利润总额变动额及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5% 下降738.43万元,占利润总额的8.30%
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10% 下降1,476.86万元,占利润总额的16.61%
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15% 下降2,215.28万元,占利润总额的24.91%
(五)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包括碳纤维、天然气(甲烷)、电力等,其中天然气、电力的价格由国家统一调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天然气 碳纤维 工业用电
项目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
(元/ m3) (万元/吨) (元/kWh)
2019 年度 3.11 17.48 0.60
2018 年度 3.12 17.36 0.59
2017 年度 3.11 16.09 0.60
如果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产生波动,则可能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以2019年度为例,假设其他因素不变,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天然气、碳纤维、工业用电)出现一定规模的上升,按5%-15%的上升幅度进行测算,敏感性分析如下:
敏感因素 公司2019年利润总额变动额及占比
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上升5% 下降227.81万元,占利润总额的2.56%
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上升10% 下降455.61万元,占利润总额的5.12%
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上升15% 下降683.42万元,占利润总额的7.69%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比例较低的风险
自2017年5月起至今,廖寄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寄乔直接持有发行人17.71%股份,持有益阳荣晟21.34%出资额,并通过与益阳荣晟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发行人25.16%的股份,比例相对较低。
上述一致行动协议将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三年后到期。公司本次发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