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该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2 人,注册会计
师 1267 人,其中 6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收入总额为 233,952.72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20,837.6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94,730.69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21 家上市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6,988.75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2 次。
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新荣,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 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开润股份(300577)、江河集团(601886)、兴业股份(60392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辉达先生,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美凯龙(601828)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陆俊,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詹秉英,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 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业务 20 余年,2021 年开始为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胡新荣、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辉达、签字注册会计师陆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詹秉英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 2022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不含税金额),2022 年度内控审计费
用为 20 万元(不含税金额)。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同时审查了该事务所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
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坚持公允、以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时间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