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Newtouch Software Co., Ltd.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杉路 308 号)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
二〇二四年十月
发行人声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四、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五、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郭玮先生和乾耀迦晟,郭玮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乾耀迦晟系实际控制人郭玮先生控制的企业。郭玮先生、乾耀迦晟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9.6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
四、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9.63 元/股确定,数量不足 1 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发行数量不超过 31,152,646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与前款数量不一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按规定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数量亦将予以相应调整。
五、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发行对象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满后,发行对象减持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完成时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八、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发行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九、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已经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具体内容,请参见本预案“第七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并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本次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等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请参见本预案“第八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十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最终能否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审核通过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十二、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六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的有关内容,注意相关风险。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2
特别提示 ...... 3
目 录 ...... 6
释 义 ...... 9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 1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1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1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14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14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6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7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7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程序
...... 17
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9
一、基本信息...... 19
二、最近五年任职经历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20
三、发行对象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 20
四、本次发行对象最近五年受处罚情况...... 22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22
六、本次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22
七、本次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23
第三节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24
一、与郭玮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摘要...... 24
二、与乾耀迦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摘要...... 29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35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3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35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37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38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权结构、高管人员结构、
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 3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39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
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3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40
五、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
(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
况...... 40
第六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41
一、技术风险...... 41
二、经营风险...... 41
三、政策风险...... 43
四、财务风险...... 44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风险...... 45
第七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46
一、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 46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49
三、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51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56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
声明...... 56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 56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新致软件、公司、本
公司、上市公司、发 指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行人
预案、本预案 指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预案》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定对象发行股票、本 指 之行为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乾耀迦晟 指 上海乾耀迦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