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1-067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795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18,202.228 万股的 4.37%。其中首次授予 A 类权益 210 万股,B 类权益 435 万
股,合计 64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8,202.228 万股的
3.54%,约占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 81.13%;预留 1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8,202.228 万股的 0.82%,预留部分约占限制性股票拟 授予总额的 18.87%。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 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
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披露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生效。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以 1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47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66.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时,上述限制性股票未到归属期。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即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795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202.228 万股的 4.37%。其中首次授予 A 类权益 210 万股,
B 类权益 435 万股,合计 64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8,202.228 万股的 3.54%,约占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 81.13%;预留 150 万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8,202.228 万股的 0.82%,预留部分约占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 18.87%。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总人数及占比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0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 6,027 人的 0.33%。
包括:
1、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3、核心技术人员;
4、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董事会实际授出限制性股票前激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董事会可对实际授予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以上激励对象包含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郭玮先生。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郭玮先生是公司的创始人,从公司创立至今一直是公司的核心与领袖,其在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均起到卓越的引领作用,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是基于其管理人员的身份,且郭玮先生参与激励计划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人员参与计划的积极性,并能更好地激发员工的能动性和创造力,从而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此外,上述激励对象中包含一名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上述外籍激励对象系公司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在公司的产品研发等技术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对其进行股权激励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本次获授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A 类权益 B 类权益 的限制性 性股票总数 划公告日公
(万股) (万股) 股票数量 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
(万股)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郭玮 中国 董事长 50 50 100 12.58% 0.55%
2 章晓峰 中国 董事、总经理 30 35 65 8.18% 0.36%
3 隋卫东 中国 董事会秘书 20 30 50 6.29% 0.27%
4 郭艾雯 中国 财务负责人 - 25 25 3.14% 0.14%
5 冯国栋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 35 35 4.40% 0.19%
6 桂春玲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0 10 20 2.52% 0.11%
7 施俊彪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0 20 30 3.77% 0.16%
8 施海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 20 25 3.14% 0.14%
9 张丙松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 20 20 2.52% 0.11%
10 张喆宾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0 10 20 2.52% 0.11%
11 王浩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0 20 30 3.77% 0.16%
二、其他激励对象
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9 人) 65 160 225 28.30% 1.24%
三、预留部分 - 150 150 18.87% 0.82%
合计 210 585 795 100.00% 4.3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该激励对象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1、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
2、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