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2021 年 8 月 25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贺臻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以及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等证券事务相关工作,公司拟聘任龚文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龚文静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龚文静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放弃获授相应的限制性股票,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 156 人调整为 155 人,上述自愿放弃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拟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将调整分配给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量保持110 万股不变。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1 年 8 月 25 日为授予日,授予价
格为 28.60 元/股,向 15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授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附件:《龚文静女士的简历》
龚文静女士,198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历任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就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至目前,龚文静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