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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80: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3

688580: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9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0.9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6,834.6667 万股的 0.0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4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0.9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梅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
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8)。
  4、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5、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的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现确定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4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0.9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并同意
以4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0.90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
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本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并同意以4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0.9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

  2、授予数量:0.9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6,834.6667 万股的的 0.01%
  3、授予人数:2 人

  4、授予价格:40.0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50%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获授限制性  获授限制性
              激励对象类别                  性股票数量  股票占授予  股票占当前
                                              (万股)    总量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一、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2 人)      0.90        0.84%        0.01%

二、预留剩余                                    20.56      19.16%      0.30%

                  合计                        21.46      20.00%      0.31%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
  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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