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 1 栋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普通股股东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85,287,86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85,287,8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5.750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5.750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胡鹍辉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董事周伊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庞世洪先生出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85,287,660 99.9998 200 0.0002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85,287,660 99.9998 200 0.0002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3.01 关于选举胡鹍辉先生为第三 185,287,660 99.9998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宋永波先生为第三 185,287,660 99.9998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钱纯亘先生为第三 185,287,660 99.9998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4 关于选举周伊先生为第三届 185,287,660 99.9998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4.01 关于选举章顺文先生为第三 185,287,660 99.9998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刘登明先生为第三 185,287,660 99.9998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 关于选举李学金先生为第三 185,287,660 99.9998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5.01 关于选举阳文雅女士为第三 185,287,660 99.9998 是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5.02 关于选举王慧翀女士为第三 185,287,660 99.9998 是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3.01 关于选举胡鹍 21,700,600 99.9990
辉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宋永 21,700,600 99.9990
波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钱纯 21,700,600 99.9990
亘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4 关于选举周伊 21,700,600 99.9990
先生为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4.01 关于选举章顺 21,700,600 99.9990
文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刘登 21,700,600 99.9990
明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4.03 关于选举李学 21,700,600 99.9990
金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第 3、4 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伟、王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
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