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1-035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 866 号浙大圆正启真酒店(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普通股股东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0,084,37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0,084,37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
12.1337
的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2.133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应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应岚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10,082,578 99.9822 1,793 0.017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10,082,578 99.9822 1,793 0.0178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10,082,578 99.9822 1,793 0.017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
1 制性股票激 5,606,578 99.9680 1,793 0.0320 0 0.0000
励 计 划 ( 草
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
2 制性股票激 5,606,578 99.9680 1,793 0.0320 0 0.0000
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
3 会办理 2021 5,606,578 99.9680 1,793 0.0320 0 0.000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3、本次股东大会关联股东林应、刘雪松对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回避表决。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戴鸣、曹玉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