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4-042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股份,回购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2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个月、未来 6 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如未来相关股东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8/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000.00 万元~3,0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42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476,191 股~714,285 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57%~0.85%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6740144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国家“双碳”战略目标下新能源行业前景和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采取积极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良好市场形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将 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若未能在规定期限 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 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政策实行。
2、拟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3,000.00 万元(含),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84,023,969 股为基础,按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 42 元/股进行测算如下: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股) 本的比例 (万元) 回购实施期限
(%)
股权激励或员 476,191 股 0.57~0.85 2,000.00-3,000.00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工持股计划 ~714,285 股 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 714,285 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0%,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未实施完毕的回购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2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00 476,191 0.57 714,285 0.8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84,023,969 100.00 83,547,778 99.43 83,309,684 99.15
股份总数 84,023,969 100.00 84,023,969 100.00 84,023,969 100.00
注:1、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量为截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数据。
2、以上数据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3、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173,331.02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31,031.22 万元,流动资产 147,187.55 万元。若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3,000.00 万元测算,该金额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1.73%、2.29%、2.04%。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及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 24.39%,本次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紧密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4、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