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
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联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瑞
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5.00 万股。本次发行委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股票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3.72 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 1,755.00 万股,
增加注册资本 1,755.00 万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199,578.60 万元。截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止,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律师等其他相关费用共计 15,175.01万元,公司已募集到资金人民币 184,403.59 万元。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366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公司也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入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拟募集资金 105,152 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4,403.59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的总额为 79,251.59 万元。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施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主体
1 OLED 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 30,000.28 28,697.00 蒲城海泰
2 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 31,000.12 30,377.00 蒲城海泰
3 科研检测中心项目 17,000.00 16,963.00 瑞联新材
4 资源无害化处理项目 3,721.40 3,115.00 蒲城海泰
5 补充流动资金 26,000.00 26,000.00 瑞联新材
合计 107,721.80 105,152.00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23,7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投资建设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项目的议案》,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施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主体
1 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 42,300.00 36,900.00 瑞联制药
药项目
合计 42,300.00 36,900.00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1-044)。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和先行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099,926.1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 3,115,208.29 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
的发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1 年 8月 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 23,7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项目的议案》,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施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主体
1 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 42,300.00 36,900.00 瑞联制药
药项目
合计 42,300.00 36,9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述
根据市场调查数据显示,全球新能源汽车近年来销量增长迅速,国务院办公
厅 2020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显示,
预计到 2025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将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下游需求的高景气带动上游动力电池、电解液及电解液添加剂等整个产业链的发展。其中,碳酸亚乙烯酯(VC)和氟代碳酸乙烯酯(FEC)作为锂电池电解液的成膜添加剂,对提高电池的循环性能和可逆容量有重要作用。为紧跟市场步伐,加速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对碳酸亚乙烯酯(VC)和氟代碳酸乙烯酯(FEC)进行产能布局,增强公司竞争力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投资建设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项目由下属子公司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蒲城海泰”)实施,预计总投资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该项目将全额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拟建于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二路8 号
4、项目建设内容及周期: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 315 车间和 313 车间东半部分的技术改造,主要包括:厂
房建设、生产工艺设备以及独立冷冻机组安装等必要的辅助工程。其中 313 车间
东半部分(简称“313 东车间”)原为 OLED 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 313 车间的
一部分,面积为 313 车间的 1/2,313 车间目前土建施工已完成。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9 个月,从 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7 月。项目建成后,
预计可生产 VC 产品 1,500 吨/年、FEC 产品 500 吨/年。
5、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 10,000 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超募资金。其中 313 东车
间由 OLED 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已经投入的建设费用 658 万元计入本项目的总投额中,待本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将归还 658 万元至 OLED 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6、项目投资估算构成:
经估算,项目总投资为 10,000 万元,具体投资估算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规模(万元)
1 建筑工程费 1,498
2 设备购置费 3,500
3 安装工程费 3,435
4 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