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8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 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西安瑞联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自 2021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现代农业生物产业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凌东方富海”)和东方富海(芜湖)
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富海二号”)通过集中竞价
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626,28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3173%。本次
权益变动后,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东方富海二号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
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富海一号”)、深
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投资”)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508,972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9998%,不再是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收到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和东方富海二号发来
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企业名称 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 33 号房屋-3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陈玮)
表)
主要股东 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翔万商投资有限公司等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企业名称 杨凌东方富海现代农业生物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 6 号政务大厦后五楼 52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天津富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陈玮)
表)
主要股东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东方富海(芜湖)
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企业名称 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 33 号房屋-4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陈玮)
表)
主要股东 上海榕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海富恒盈股权投资基金
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泉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
(二)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皖江物流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
2021/10/18-2021/11/1 股 813,600 1.1593%
杨凌东方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
富海 2021/10/18-2021/11/1 股 406,599 0.5794%
东方富海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
二号 2021/10/18-2021/11/1 股 406,090 0.5786%
合计 - - - 1,626,289 2.3173%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 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 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股) 占总股 本比例
皖江物流 无限售条件 2,538,063 3.6164% 1,724,463 2.4571%
股份
杨凌东方 无限售条件 862,432 1.2289%
富海 股份 1,269,031 1.8082%
东方富海 无限售条件
二号 股份 406,090 0.5786% 0 0.0000%
东方富海 无限售条件
一号 股份 862,941 1.2296% 862,941 1.2296%
东方富海 无限售条件
投资 股份 59,136 0.0843% 59,136 0.0843%
合计 无限售条件 3,508,972 4.9998%
股份 5,135,261 7.3171%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
披露的《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