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聂莹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莹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核以及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