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1-007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四川华信”)
(2)成立日期:1988 年 6 月(转制换证 2013 年 11 月 27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
(5)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6)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54 人;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
册会计师数量 22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87人。
(7)四川华信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7,425.3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7,425.3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0,908.09 万元。
(8)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3,831.46 万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了职
业保险,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8,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
金 2,558.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燕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08 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自 2016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梅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13 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自 2019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娟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13 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自 2018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无。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何均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1999 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自 2017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川大
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前在事务所承担质量控制及复核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四川华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
商确定。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0.0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40.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00 万元。审计收费较 2020 年无异常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六次会议对四川华信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及评价,认为四川华信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其在公司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该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