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激光”或“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由公司董事长
韩金龙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 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0月28日为 预留授予日,向4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1.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55元/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1-049)。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