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以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金龙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本次会议实际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进行注册地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
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第12层1203房”变更为“深圳市 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坪山大道6352号厂房一101”,并对《公司章程》第五 条作出相应的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12月24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