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1-065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因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较为紧急,依
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以口头、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
紧急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主持,应到会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名。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失去激励资格,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71 人调整为 470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0.50 万股调整为 50.195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50万股调整为 5.805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 56.00 万股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量的 20.00%。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永秀、殷哲、刘世挺回
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以 2021 年 10 月 8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7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195 万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6.00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永秀、殷哲、刘世挺回
避表决。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