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 2021-020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朱雄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53,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9%;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孟春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6,000股,通过无锡华信安全设备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18,71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14,7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3%。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并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朱雄辉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88,340 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 0.6976%;孟春金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96,000 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 0.0973%,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朱雄辉先生、孟春金女士在股份减持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股票首发上市的承诺。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朱雄辉先生、孟春金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
朱雄辉 2,753,360 2.79% IPO 前取得:2,753,36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孟春金 1,314,710 1.33% IPO 前取得:1,314,71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注:上表中孟春金女士的持股数量包括其通过无锡华信安全设备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18,71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朱雄辉、监事孟春金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朱雄辉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6/1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688,340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股 0.6976 688,340 股 2021/12/1
% 0
孟春金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6/1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96,000股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0.0973 96,000 股 2021/12/1
% 0
注:
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3、上述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股票首发上市的承诺。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且于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另,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