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1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颖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
票数的 100%,全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及《公司章程》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新增相关制度。本次修订、制定的公司相关制度列表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制定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制定 是
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8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9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0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
票数的 100%,全票表决通过。
上述部分制度的修订/制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各项制度全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拟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大明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选举公司独立董事 JIN LI 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方芳女士(主任委员)、彭龙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调整前:方芳(主任委员)、彭龙、张大明
调整后:方芳(主任委员)、彭龙、JIN LI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
票数的 100%,全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周四)下午 14:00 在公司生物城园
区行政楼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
票数的 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