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9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成立日期:2013 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人。
中汇最近一年(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78,8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63,2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 年年报),中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111家,收费总额9,984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黄平,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2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1、黄婵娟,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3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方钢,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在中汇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黄平、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婵娟及方钢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年 2021年 增减比例(%)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 50万 42万
-16.00
(万元)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 8万
/ -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汇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汇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中汇会所作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中汇作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历次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事项的财务审计及核查过程中,认真尽职,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本次续聘中汇会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