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9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家裕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政策、市场变化情况做出的调整,将资金投入到有迫切需求的研发和创新领域,有利于提高募资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