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和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正元地
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34,9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6,432,700.9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8,467,299.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45 号”《验资报
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内,并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银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余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4,085,410.17 元,2023
年 度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100,709,295.24 元 ,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03,387,672.58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已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
了中天运[2024]核字第 90081 号专项鉴证报告。
2024 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5,541,678.94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49,627,089.11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8,488,140.05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① 334,900,000.00
减:发行费用 ② 46,432,700.90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③ 45,777,777.02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金额 ④ 249,627,089.11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⑤ 0.00
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0.00
发行费支付金额 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⑥ 8,993,006.18
募集资金账户应结余募集资金 ⑦=①-②-④-⑤+⑥ 47,833,216.17
募集资金账户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⑧=①-③-④-⑤+⑥ 48,488,140.05
差异=⑦-⑧ -654,923.88
应结余募集资金中包含的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金额 ⑨ 61,428.61
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 ⑩=⑦-⑨ 47,771,787.56
注:差异系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共计 654,923.88 元,故实际募集资金结余较应结余募集资金多 654,923.88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4 年 6 月,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静安庄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中心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7 月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和审议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监管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序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号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318171588767 103,620,555.46 18,524,801.10
京首都机场支行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50166540000000562 100,269,484.71 4,237,729.93
司北京静安庄支行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531903477010908 101,764,676.81 25,673,112.57
京万通中心支行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 8112501014001254567 - 50,091.10
南燕山支行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13050170374800002195 - 2,405.35
司廊坊燕郊开发区支行
合 计 305,654,716.98 48,488,140.05
注:因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静安庄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签署,实际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静安庄支行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
公司及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协定存款和智能通知存款相关
文件,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18,514,801.1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定存款 保本理财 18,514,801.10
北京首都机场支行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元智慧城市专项解决方案创新与应用项目、正元地上地下全空间三维时空信息协同生产和应用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正元市政管网健康与安全监控智能化建设与创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以上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益,实际金
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转至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实施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地控制项目实施成本、设施设备的采购支出等,有效降低了项目的投资成本。(2)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合理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正元地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