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3-020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资金自筹的基本原则,在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40 票同意,0 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4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