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1-040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 2 号融智大厦 E 幢 24 层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普通股股东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8,167,8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8,167,8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2.701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2.701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由董事长张立新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3,378,000 99.9935 2,800 0.0065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3,378,000 99.9935 2,800 0.0065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3,378,000 99.9935 2,800 0.0065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167,8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1 激励计划(草 0 0.0000 2,800 100.0000 0 0.0000
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2 激励计划实施 0 0.0000 2,800 100.0000 0 0.0000
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
3 董事会办理股 0 0.0000 2,800 100.0000 0 0.0000
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与相关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均未
参与表决,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除关联股东外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 2 和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长平、陈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