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0-032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5 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
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12
月 15 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50.00 元/股,向 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薛伟明、易扬波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张立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 张立新(任主任委员)、薛伟明、易扬波、徐伟、时龙兴
审计委员会: 邬成忠(任主任委员)、张立新、徐伟
薪酬与考核委员:时龙兴(任主任委员)、薛伟明、邬成忠
提名委员会: 徐伟(任主任委员)、张立新、时龙兴
以上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易扬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李海松先生、曾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易慧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孙朝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指定高级管理人员易慧敏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在易慧敏女士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备案工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