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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和材料: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4-02-06

聚和材料: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02 月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议案一: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6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15

  议案三: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23

  议案四: 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4

  议案五: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25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年 2 月 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6)。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4 年 2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

  2、会议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 66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海东先生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2 月 21 日

                          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 年 2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 年 2 月21 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3、《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20,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9,867,437.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0,132,562.2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ZF1136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以及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
                                      主体      (万元)      额(万元)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

  1  产 3,000 吨导电银浆建设项目    聚和材料      27,287.00        27,287.00
      (一期)

  2  常州工程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聚和材料        5,400.00        5,4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聚和材料      70,000.00        70,000.00

      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  德力聚

  4  光伏电子材料基地项目                        120,119.55        22,352.05

      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及金属粉体材  聚和材料

  5  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10.68        9,896.25

                合计                    -          252,187.23      134,935.30

  注:德力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本次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概述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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