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一轨”、“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3102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7,573,016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2023年1月9日(T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战略配售在国金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管计划组成。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机构为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金证券九州一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除此之外,本次发行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北京九州一
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22.56 元/股(不含 22.56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
除;拟申购价格为 22.56 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低于 1,100 万股(不含 1,1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2.56 元/股,申购数量为 1,100 万股
的,按照申购时间从晚到早,将申购时间晚于 2023 年 1 月 4 日 14:08:28:184(不
含 2023 年 1 月 4 日 14:08:28:184)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2.56 元
/股,申购数量为 1,100 万股的,且申购时间均为 2023 年 1 月 4 日 14:08:28:184
的配售对象,按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 35个配售对象。以上共计剔除 83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81,67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8,099,760 万股的 1.0083%。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7.47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1月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价格为 17.47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0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0.4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8.7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40.6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5、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下情况,并据此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价格为 17.47 元/股,不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
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
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
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
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数”)的孰低值 19.8434 元。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
所属行业为“N77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截至 2023 年 1 月 4 日(T-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N77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
市盈率为 17.95 倍。
(3)截至 2023 年 1 月 4 日(T-3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
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扣非 2021 年扣非 T-3 日股票 2021 年静态市 2021 年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前 EPS(元/ 后 EPS(元/ 收盘价(元/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股) 股) 股) (倍) (倍)
300767.SZ 震安科技 0.3538 0.3251 48.50 137.09 149.20
300587.SZ 天铁股份 0.2808 0.2741 11.70 41.66 42.68
300150.SZ 世纪瑞尔 0.0489 0.0418 3.87 79.21 92.61
002296.SZ 辉煌科技 0.3083 0.3000 8.53 27.67 28.43
均值 - - - 71.41 78.23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3 年 1 月 4 日(T-3)。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1 年扣非前(后)EPS 计算口径: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T-3 日(2023 年 1 月 4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17.47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40.65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旧存在未来
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
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4)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5)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89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7,700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7,786,09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482.76倍。
(6)《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为 65,674.00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17.47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65,640.06 万元,低
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7)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在剔除无效报价以及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8)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6、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65,674.00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17.47 元/股和 37,573,016 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65,640.06 万元,扣除约 7,518.19 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58,121.87 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7、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摇号抽签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