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1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
注册会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4.13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
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全龙,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孟琦,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纪小健,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周全龙、签字注册会计师孟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纪小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况如下:
处理处罚 事由及处理处罚
序号 姓 名 处理处罚日期 实施单位
类型 情况
2021 年 3 月 17 因亿阳信通2019年年报
1 周全龙 通报批评 上海证券交易所
日 专项说明事项
2021 年 3 月 17 因亿阳信通2019年年报
2 孟 琦 通报批评 上海证券交易所
日 专项说明事项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公开招标结果确定。审计费用 13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30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提供公司上市审计服务、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服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上市审计及2021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