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1-041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诸暨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诸暨高特佳”)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高特佳”)、杭州高特佳睿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高特佳”)、杭州睿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睿泓”)、王海蛟合计持有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必平”)11,605,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44%,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诸暨高特佳、重庆高特佳、杭州高特佳和杭州睿泓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5,599,390 股(含本数),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1,866,463 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0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3,732,927 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
本的的比例不超过 4.0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
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
根据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 30.56 元/股,
具体价格由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诸暨高特佳睿 5%以上非第一
安投资合伙企 6,140,523 6.58% IPO 前取得:6,140,523 股
业(有限合伙) 大股东
重庆高特佳睿
安投资合伙企 5%以下股东 2,610,300 2.80% IPO 前取得:2,610,300 股
业(有限合伙)
杭州高特佳睿
海投资合伙企 5%以下股东 1,853,779 1.99% IPO 前取得:1,853,779 股
业(有限合伙)
杭州睿泓投资
合伙企业(有 5%以下股东 931,298 1.00% IPO 前取得:931,298 股
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例
诸暨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 杭州高特佳、杭州睿泓执行事务合伙人
6,140,523 6.58% 均为深圳市高特佳弘瑞创业投资有限公
企业(有限合伙) 司,诸暨高特佳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
重庆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 高特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高特佳
2,610,300 2.80%
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重庆高特佳股权投资
第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高特佳弘瑞
杭州高特佳睿海投资合伙
一 1,853,779 1.99%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高特佳投资管
企业(有限合伙) 理公司、重庆高特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组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均为深圳市高特佳投
杭州睿泓投资合伙企业
931,298 1.00% 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杭州高特佳、
(有限合伙)
诸暨高特佳、重庆高特佳的执行事务合
王海蛟 70,000 0.07% 伙人委派代表均为王海蛟。
合计 11,605,900 12.44%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拟减持原因
(股) 格区间 来源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诸暨高特佳睿安投 993,492 股
不 超 过 :
资合伙企业(有限 不超过:3.19%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1/10/12~2022/4/9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资金需求
2,980,477 股
合伙) 1,986,985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重庆高特佳睿安投 422,346 股
不 超 过 :
资合伙企业(有限 不超过:1.36%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1/10/12~2022/4/9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资金需求
1,267,038 股
合伙) 844,692 股
杭州高特佳睿海投
不超过:899,823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资合伙企业(有限 不超过:0.96% 2021/10/12~2022/4/9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资金需求
股 299,941 股
合伙)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599,882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杭州睿泓投资合伙 不超过:452,052 150,684 股
不超过:0.48% 2021/10/12~2022/4/9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资金需求
企业(有限合伙)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301,368 股
备注:
1.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为 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00%;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为 2021 年 9 月 15 日至 2022 年 3 月 13 日,且在任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安必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诸暨高特佳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说明和减持说明的承诺如下: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的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在本单位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单位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如本单位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如本单位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还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