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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391: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31

688391: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泉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53%。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5.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362.9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237.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5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见公司2022年9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钜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钜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之计量芯研发及  13,417.82      13,417.82

                      产业化项目

    2    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之管理芯研发及  12,620.46      12,620.46

                      产业化项目

    3  智能电网双模通信SoC芯片研发及产业  15,070.35      15,070.35

                        化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1,108.63      51,108.63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128.4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8,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5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8,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草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此举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管理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编制的《公司章程》(草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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