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3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数量:
1、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813,000股,行权期为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0月10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10日期间,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25,689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0.67%。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3,587,67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94.09%。
2、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502,500股,行权期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10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373,613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10.67%。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373,613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10.67%。
3、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682,500股,行权期为2023年7月11日至2024年1月20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407,681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59.73%。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528,737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77.47%。
4、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480,000股,行权期为2023年7月11日至2024年5月8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852,316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24.49%。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1,386,137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39.83%。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9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9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
意见》(公告编号:2021-046)。
4、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21.00元/股调整为20.822元/股。
8、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决定取消49名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65.0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22年12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12月
19日至2023年10月10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0、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首次和预留)由20.822元/股调整为20.585元/股,决定取消9名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5.5万份。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11、2023年7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1日至2024年1月20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2、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决定取消28名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824,462份,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13、2023年10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10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4、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在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25,330份(其中包括9名离职人员尚未注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17日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1)。
4、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