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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388: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06

688388: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检验的基础上,就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本次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嘉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与广东嘉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该协议的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议所约定的认购价格定价原则、认购金额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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