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元科技”)拟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4,840.70万元,拟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39.91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
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0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24,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1,24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24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2,367,924.53 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 1,227,632,075.47 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4,835,377.36 元(不含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5,164,622.64 元。实际收到可转债募集资金人
民币 1,227,632,075.47 元已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可转债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031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专户存储、使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预计需 拟投入本次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
投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 100,847.72 46,831.55 201421334030001
201421334030002
新型高强极薄锂电铜箔研发及
2 14,600.00 14,087.43 不适用
其他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铜箔表面处理系统及相关信息
3 19,441.94 19,441.94 201421334030003
化和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嘉元科技(深圳)科技产业创新
4 15,664.65 15,664.65 不适用
中心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 27,974.43 不适用
合计 150,554.31 124,000.00
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的议案》,拟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
区白渡镇投资约人民币 10.1 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建设年产 1.5 万
吨高性能铜箔项目,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 54,016.17 万元(含理财产品收益、银行利息等), 剩余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本次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4,000.00 万元(含),其中 46,831.55 万元用于补充投入上述项
目,即该项目的资金来源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和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构成。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日2020年8月13日起至2021年3月1日实际支付金额为基础进行 计算,自筹资金实际先行投入金额14,840.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预计需投 拟投入本次募 自筹资金预先
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投入金额
1 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 100,847.72 46,831.55 -
新型高强极薄锂电铜箔研发及其 30.65
2 14,600.00 14,087.43
他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铜箔表面处理系统及相关信息化
3 19,441.94 19,441.94 493.16
和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嘉元科技(深圳)科技产业创新中
4 15,664.65 15,664.65 14,316.89
心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 27,974.43 -
合 计 150,554.31 124,000.00 14,840.70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83.54万元(不含税),其中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236.79万元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人民币139.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类别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保荐、承销费 50.00
2 审计、验资费 26.42
3 律师费用 14.15
4 上市发行手续费 49.34
合计 139.91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4,980.61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建设项目费用为14,840.70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139.91万元。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4,980.61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建设项目费用为14,840.70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139.91万元。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2021年3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77号),认为嘉元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相关情况。
(三)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出具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1]第ZC10077号)。该项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