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1-083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秋凤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
决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和决策效率。本次收购的交易价格依据资产评估结果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转让上海类比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3%股权
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投资结构,预计能较好实现股东的整体利益增长;本次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所涉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
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为 2021 年 11 月 11 日,并同意以 86.00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8.18 万股限制性股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尚余 7.32 万
股未授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
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为 2021 年 11 月 11 日,并同意以 168.00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2 万股限制性股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尚余
4.81 万股未授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