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12 月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7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配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配合北京防疫部门、会议地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符合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的人员方可进入会场参加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理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有序进行,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进行会议登记,以核实股东资格。会议开始后,现场会议登记将终止,会议主持人将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了顺利参加股东大会,建议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并按规定出示会议登记所需资料办理会议登记。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董事会将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如需)。
四、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请参会人员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为静音模式,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五、会议将按照会议通知上议案所列顺序进行审议、表决。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八、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将宣布现场投票表决情况,并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只涉及一项累积投票议案,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当按股东大会通知所示累积投票制选举的投票方式填写表决票,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以及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或委托代理的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二、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负责安排现场参会股东的往返交通及住宿等事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投票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1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4)。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14 点 30 分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华熙国际中心 D 座 36
层会议室
3、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4、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1 年 12 月 1 日)的交
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1 年 12 月 1 日)的 9:15-15:00
5、 股东大会召集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1、 参会人员签到、登记、领取会议资料
2、 股东大会于会议召开当日下午 2:30 准时开始,并同时终止现场登记
3、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并向大会报告现场出席会
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 推举一名股东代表与律师一同计票;推举一名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一同监
票
5、 逐项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01 选举于静女士为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6、 就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7、 与会股东就议案进行表决
8、 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9、 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10、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 签署会议文件
12、 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兹收到监事金勇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其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其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因金勇监事辞职后,监事会成员人数将低于法定人数,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金勇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现控股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提名于静女士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薪酬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执行。于女士简历如下:
于静,女,1981 年 12 月出生,毕业于北京物资学院会计专业,本科学历。2004
年 12 月至 2011 年 5 月于北京华海同力煤炭发展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于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助理,自 2014 年 7
月起入职北京华熙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副总兼财务总监、执行副总兼财务总监,现任北京华熙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于静女士已承诺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于静女士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