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3-020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就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8 号)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304.637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11.03 元/股,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201,538.31 元,扣除发行费用 51,342,622.64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58,915.67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出具华兴验字
[2021]21000200193 号《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22 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9,583,190.08 元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0,773,740.70 元投入募投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08,809,449.38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4,264,264.34 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02,858,915.67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189,585,098.36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6,536.07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996,983.10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金额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 14,264,264.34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存在重大差异。2022 年度,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907422110858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 14,264,264.34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款账户
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4050147100100000133 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使
用完毕并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附件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年 6 月 14 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订《对公智能通知存款开办申请书》,约定 120907422110858 账户按照“对公智能通知存款”方
式计息。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息结余 14,264,264.34 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募投项目中“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铜电镀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2 年下半年。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募投项目中“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铜电镀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
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独立董事对本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内容、投资总额、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方式的前提下,对公司“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铜电镀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中“设备及技术投资”的部分研发设备类别和数量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三孚新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