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2-010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9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83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泓洲,2013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0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4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 1 月开始从事本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邢红恩,2016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2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2018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
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翔,1997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3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2 月
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7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册会计师近三年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在应收账款函证程序、收
1 陈泓洲 2022 年 3 月 10 日 出具警示函 证监会上海证券 入审计程序等方面存在执行
监管专员办事处 不到位的情况而受到出具警
示函的监管措施
因在关联关系审计、细节测
2 邢红恩 2022 年 3 月 14 日 出具警示函 证监会上海证券 试程序等方面存在执行不到
监管专员办事处 位的情况而受到出具警示函
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
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60 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经事前认可后,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