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2-007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600.02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向 39 名激励对象授予
5,931.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00 元/股,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12 日,
有效期 10 年。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定<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拟定<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就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同意公司实施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序号 项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约定内容
1 授予日期 2021 年 1 月 12 日
等待期自授予日起算,至以下两个日期的孰晚者:
2 等待期 1)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的首个交易日的前一日,以
及 2)公司完成境内上市之日
3 授予数量 5,931.00 万份
4 授予人数 39 人
5 授予后股票期权剩余数量 0 份
6 行权价格 2.00 元/份
(三)行权数量和行权人数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合计向 39 名激励对象授予 5,931.00 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行权共有 39 名员工符合行权条件,本次期权可行权数量为 1,600.02 万份。
(四)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为公司上市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行权条件审议程序
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周福贵先生、李强先生、郭瑞广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有等待期,等待期自授予日起算,至以下两个日期的孰晚者:1)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的首个交易日的前一日,以及 2)公司完成境内上市之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激励对
象获授期权自授予日起已超过 12 个月且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故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届满。
关于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条件 成就情况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截至目前,公司未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生左述情形,满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足本项行权条件。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个人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截至目前,本次行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权的激励对象均未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发生左述情形,满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足本项行权条件。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
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于 2022 年 6
3. 公司完成境内上市 月22日在上海证券
交 易 所 科 创 板 上
市。
4.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2021年营业总
收入为 101.75 亿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以经审计数据为准) 元、净利润为 15.91
第一个行权期 a.2021 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不低于 96 亿元; 亿元,扣除股份支
b.2021 年度公司净利润(不考虑股份支付影响) 付影响后净利润为
不低于 12 亿元。 17.02 亿元,满足行
权条件。
第二个行权期 a.2022 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不低于 115.2 亿元;
b.2022 年度公司净利润(不考虑股份支付影响)
不低于 14.4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a.2023 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不低于 138.24 亿元;
b.2023 年度公司净利润(不考虑股份支付影响)
不低于 17.28 亿元。
5.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行权
额度=子公司考核标准系数×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期计划行权额 39 名激励对象中个
度。 人绩效考评均达到
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以每个行权期前一年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 合格(C)以上考核果为依据确定。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 要求,满足行权条不称职(D)四个档次,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件。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称职(D)
标准系数 1.0 0.8 0.6 0
6. 子公司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如激励对象不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则其子
公司考核标准系数为 1;如激励对象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担任职务,则其子公司考核标准系数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激励对象所在全资
激励对象的子公司考核标准系数以每个行权期起始日前一年度激 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励对象任职的子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为依据确定。根据下表确定激 司考核标准系数均
励对象子公司考核标准系数(X 为激励对象任职的子公司净利润同比 为 0.7 及以上。
增长率):
考核条件 X≥20% 15≤X<20% 10%≤X<15% X<10%
标准系数 1.0 0.9 0.8 0.7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1 月 12 日
(二)行权数量:1,600.02 万份
(三)行权人数:39 人
(四)行权价格:2.00 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七)行权安排:自等待期届满之日起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等待期届满之日起1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为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行权窗口期,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