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47 公司简称:华虹公司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 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交所科创板 华虹公司 688347 不适用
港股 香港联交所主板 华虹半导体 01347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Daniel Yu-Cheng Wang(王鼎) 钱蕾
电话 86-21-38829909 86-21-38829909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哈雷路288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哈雷路288
号 号
电子信箱 IR@hhgrace.com IR@hhgrace.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48,952,128,813.05 47,876,614,340.83 2.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1,334,127,075.13 19,844,793,693.32 7.50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8,843,953,931.25 7,930,064,263.71 1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588,718,517.78 1,202,978,478.35 32.07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414,135,851.00 1,119,289,078.03 26.34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241,826,177.74 2,713,677,878.41 -17.39
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7.72 6.83 增加0.89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1.21 0.92 31.5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1.20 0.91 31.87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7.59 7.21 增加0.38个百分点
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3(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 包含转融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 限售条 通借出股 质押、标记或冻
(%) 数量 件的股 份的限售 结的股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数量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 未知 60.85 796,043,134 - - 未知 -
人)有限公司(HKSCC
NOMINEES LIMITED)
上海华虹国际公司 国有法人 26.57 347,605,650 - - 无 -
(Shanghai Hua Hong
International,
Inc.)
鑫芯(香港)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13.66 178,705,925 - - 无 -
公司(Xinxin
(Hongkong) Capital
Co., Limited)
联和国际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27 160,545,541 - - 无 -
(Sino-Alliance
International,
Ltd.)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华虹国际、联和国际均受上海市国资委控制。上海市国
说明 资委间接持有华虹国际 100%的股份,并通过上海联和间接持
有联和国际 100%的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
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注: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注册股东户数为 63 户。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