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4-030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普源精电”)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327,3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8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46,331,442.3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127,187.19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2)第00172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39号),本公司获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00,676股,每股发行价54.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9,999,983.9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3,206,445.5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793,538.38元。目前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到位情况已经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港会验字[2023]007号)。
(二)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02,852,191.71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费用类别 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846,331,442.32
减: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154,370,890.86
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1,691,960,551.46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15,256,923.52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资金 269,402,286.47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644,026,346.03
其中: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22,315,942.58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及汇兑损益 4,164.18
加:财务费用-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819,317.81
加:投资收益-银行理财收益 34,261,421.8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801,351,570.89
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731,606,944.4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 69,744,626.45
2、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952,067.04 元,具体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费用类别 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289,999,983.96
减: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1,886,792.45
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288,113,191.51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1,319,653.13
募集资金净额 286,793,538.38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资金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0,952,067.04
其中: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0,952,067.04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及汇兑损益 609,801.00
加:财务费用-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69,087.63
加:投资收益-银行理财收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75,500,757.97
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190,000,000.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 85,500,757.97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4月2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4月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4月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2023年9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江
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新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及全资孙公司Rigol Technologies(Malaysia)SDN.BHD.与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
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方式 存储余额
上海普源精 招商银行深圳车公
电企业发展 庙支行 755959156310650 活期存款 6,099,105.61
有限公司
北京普源精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电科技有限 公司苏州新区支行 30250188000295649 活期存款 34,206,299.95
公司
招商银行苏州木渎 512903052810366 活期存款 659,188.93
支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 51111800001124 活期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