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2-019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及部分股东重新签订
一致行动协议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折生阳先生、黄卫东先生及薛蕾先生(以上三方合称“原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折生阳先生和薛蕾先生于 2022 年 7 月 4 日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
约定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和共同实际控制地位,期限自 2022 年
7 月 23 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 2022 年 7 月 23 日起变更为折生
阳先生和薛蕾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折生阳先生、黄卫东先生及薛蕾先生变更为折生阳先生和薛蕾先生。上述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铂力特”)原实际控
制人折生阳先生、黄卫东先生及薛蕾先生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将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到期届满,黄卫东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签,折生阳先生和薛蕾先生签署了新的
《一致行动协议》并将于 2022 年 7 月 23 日起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2015 年 12 月,折生阳先生、黄卫东先生及薛蕾先生三人共同签署了《一致行
动协议》,约定:各方同意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对于须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各方将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并按协商一致的意见行使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的表决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9,928,986 股,占总股份比例为 37.04%,实际控制 39.76%的股权,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直接持股/间接持股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折生阳 直接 17,441,190 21.59%
2 黄卫东 间接 6,714,360 8.31%
直接 3,663,855 4.53%
3 薛蕾
间接 2,109,581 2.61%
合 计 29,928,986 37.04%
注:萍乡晶屹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比例为 11.23%,黄卫东先生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实际控制该合伙企业;泉州博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萍乡博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比例为 2.41%,薛蕾先生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实际控制该合伙企业。
在上述一致行动关系的有效期内,原一致行动人在管理和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在约定的一致行动事项上,均充分遵守了《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和有关承诺,原一致行动人各方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原一致行动关系的终止情况
鉴于原《一致行动协议》所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将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到期届
满,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4 日收到黄卫东先生发来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
签署的告知函》,因其个人原因,决定一致行动关系到期后不再续签。
经公司核查,在原一致行动关系到期后,除了折生阳先生和薛蕾先生新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之外,折生阳先生、黄卫东先生及薛蕾先生等三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二款所规定的一致行动情形,因此公司确
认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到期后解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卫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萍乡晶屹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 8.31%的股份。黄卫东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三、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况
(一)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2022 年 7 月 4 日, 折生阳先生和薛蕾先生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1、双方同意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对于须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双方将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并按协商一致的意见行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2、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具体议案时,如双方在审议事项上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按如下方式保持一致行动:
(1)若上述双方意见均不一致,无法形成一致意见,那么上述双方均应当作出适当让步,以至形成一致意见;
(3)如果通过前款的方式仍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在正式会议上均应当投反对票。
3、本协议自 2022 年 7 月 23 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 36 个月内始终有效。有
效期届满前,双方如无异议,可以续签。
(二)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折生阳先生和薛蕾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3,214,626 股,占总股份比例为 28.73%,实际控制 28.53%的股权,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间接持股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折生阳 董事 直接 17,441,190 21.59%
直接 3,663,855 4.53
2 薛蕾 董事长、总经理
间接 2,109,581 2.61%
合 计 23,214,626 28.73%
注:泉州博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萍乡博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比例为 2.41%,薛蕾先生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实际控制该合伙企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应当根据股权结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以及其他内部治理情况,客观、审慎地认定控制权归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控制:
(一)持有上市公司 50%以上的股份,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二)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
(三)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任免;
(四)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五)可以实际支配或者决定上市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重要人事任命等事项;
(六)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公告之日,折生阳和薛蕾合计控制公司 28.53%股权,同时,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且较为分散,与折生阳、薛蕾合计持股比例相差较大。同时,薛蕾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折生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且二人均为公司创始团队成员,对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任免均起到重要作用,对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决策、日常运营及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起主导作用,能够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行为。
四、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公司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法律意见
1、折生阳、黄卫东和薛蕾于 2015 年 12 月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自 2022
年 7 月 22 日起终止,折生阳、黄卫东和薛蕾之间的一致行动及共同控制关系解除。
2、折生阳和薛蕾于 2022 年 7 月 4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
表示,其内容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合
法有效。自 2022 年 7 月 23 日起,折生阳和薛蕾形成新的一致行动关系。
3、自 2022 年 7 月 23 日起,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折生阳、黄卫东和薛蕾变更为
折生阳和薛蕾。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