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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恒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1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5-003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出售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调整,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

  3、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0 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天津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公司问询回复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
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股份减持
计划。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自公司首次披露本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将不直接或者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可能存在部分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若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内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生,则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可能存在无法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出售完毕,则存在需依法履行减少相应注册资本的程序,并将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的风险;

  5、如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修订或监管部门颁布新规,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吉英存先
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浦发天津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1)。

  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出
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提议以及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鉴于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为维护公司
价值和股东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出售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调整,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三)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股份的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股份的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
 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 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2、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19,976,000 股
 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30 元/股进行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53.8462 万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约为 1.282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
 上限人民币 130 元/股进行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 76.9231 万股,回购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6412%。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的比例(%)  额(万元)

维护公司价值  76.9231-    0.6412-1.2823  10,000-20,000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
 及股东权益    153.8462                                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0 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具体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 相关事宜,将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实施本次 股份回购,最终以成交价格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浦发天津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2024 年 10 月 17 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
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近日,公司收到浦发天津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本次回购股票提供人
民币 14,000 万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为 1 年。本承诺有效期为 1 个
月,该笔贷款将在承诺期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银行相关贷款条件后获得批准发放,具体事宜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七)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和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
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3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后  按回购金额下限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40,386,629    33.66%  41,925,091    34.94%  41,155,860    34.30%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79,589,371    66.34%  78,050,909    65.06%  78,820,140    65.70%
  流通股

  股份总数  119,976,000  100.00%  119,976,000  100.00%  119,976,0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911,767.7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 428,848.68 万元,流动资产 562,473.76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20,000 万
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2.19%、4.66%、3.56%。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以及本次浦发天津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公司认为本次以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