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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316: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1-11-06

688316: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11 月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8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有关事项的

  议案》...... 9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会议当日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出示健康码等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6 号院 16 号楼 7 层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5、会议召集人: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
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拟定《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请见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议案二、《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拟定《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请
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有关事项:
  1.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以控制激励成本为前提,根据授予日公司股票市场交易情况,
      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且不得低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
      确定的授予价格下限;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 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
      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
      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7)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9)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0)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
      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1)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但如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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