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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316:青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1-02-23

688316:青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PDF查看PDF原文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QingCloud Technologies Corp.

                (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6 号院 16 号楼 6 层 601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 1,200 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
发行股数:                      东公开发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股数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3 月 3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4,746.2175 万股

保荐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2 月 23 日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并特别提醒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
一、特别风险提示
(一)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亏损,且预计短期内无法盈利、未弥补亏损持续存在

  公司于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产生亏损净额分别为

9,647.78 万元、14,945.85 万元、19,096.65 万元及 7,808.7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
计入经常性损益的股份支付费用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分别为 5,360.62 万元、
12,692.29 万元、13,857.17 万元及 6,977.09 万元,尽管 2017-2019 年度经营层面净亏损
率有所收窄,但亏损规模仍相对较大,且呈持续亏损状态。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进行模拟测算,在考虑了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前提下,预计公司在收入规模达到 13 亿元以上时,有望实现盈亏平衡;2021 年后,在云产品业务高速(55%)、中速(40%)、低速(25%)增长三种情形下,云服务业务保持低增速,毛利率保持稳定,各项费用稳定增长,公司有望实现盈亏平衡的时点分别为 2023年、2024 年、2028 年。如果行业发展低于预期、行业产生恶性竞争导致价格战加剧、公司客户开拓不利、行业地位下降、新产品业绩不及预期,则公司收入增速可能不及预期,无法利用规模效应实现盈利;如果公司未能做好成本控制,导致毛利率、费用率恶化,将导致盈利能力下滑,从而造成未盈利状态继续存在或净利润持续恶化的风险。(二)公司上市后可能面临触发退市条件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亏损,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4,525.66 万元。由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较低,本次发行完成后,因本次募集资金公司的净资产将显著增加,方能减少触发相关的退市风险,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2 条的财务状况之(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公司未来几年将存在持续大规模的研发投入,上市后未盈利状态可能短期内持续存
在。由于影响公司经营的内外部因素较为复杂,公司上市后若长期延续亏损投入状态缺乏扭转、云计算业务仍然竞争激烈、同行业竞争对手仍然持续降价、云产品业务订单大幅减少、公司毛利率进一步下滑等,或者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决策出现重大失误,公司将可能持续亏损,营业收入、净资产大幅下降,可能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2 条的财务状况,即(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甚至退市条件的风险。

  同时,未来公司上市后,若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经营决策出现重大失误,发行人股票投资价值将大幅下降,将可能出现交易不活跃情形,股票市值及交易价格、股票交易量、股东数量可能因公司投资价值大幅降低而触发退市标准,出现退市风险。而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直接终止上市,不再适用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程序。
(三)公司在短期内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尚未实现盈利,存在较大金额的未弥补亏损,且预计
短期内无法盈利、未弥补亏损持续存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模拟测算结果,在考虑了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前提下,预计公司在收入规模达到 13 亿元以上时,才有望实现盈亏平衡,而在实现盈亏平衡后,公司历史上所积累的未弥补亏损,尚需 2-3 年才能弥补完毕,并具备利润分配的基本条件。综上,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预计短期内均无法进行现金分红,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该项风险。
(四)公司业务运营所需资金量较高,如公司经营情况不达预期、未盈利状态持续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或无法及时完成外部融资,存在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公司业务运营所需资金量较高,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51.19 万元、-6,239.70 万元、-8,700.04万元及-3,406.08 万元。若公司无法获得足够的营运资金,公司商业计划及业务发展目标可能会被推迟甚至取消,进而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如公司经营情况不达预期、
未盈利状态持续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或无法及时完成外部融资,存在经营性现金净流入持续恶化、经营性现金流为负乃至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五)公司云服务业务在报告期内收入增长乏力、毛利率持续为负,预计短期内毛利率仍将为负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云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30%、-18.92%、-26.53%及-30.41%,整体呈下滑趋势,主要是公有云领域竞争激烈、客户结构调整、前期固定资产投入较大等因素所致。若公司未来未能实现拓展混合云客户的公有云平台需求,确保云服务收入实现较为稳健的增长、核心成本增速得到控制,则云服务业务毛利率仍将持续为负,有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六)公司所处云计算行业竞争激烈,公司在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领域均面临较强的市场竞争,存在较高的竞争风险

  1、在公有云领域,公司的云服务业务面临阿里云、腾讯云等资本实力雄厚的竞争对手。公有云行业规模效应突出,领先厂商通过降低产品报价、加强营销推广等多种手段,积极争取客户订单,着力抢占市场份额。根据 IDC 数据,2019 年下半年中国公有云 IaaS+PaaS 市场中,前五名市场份额合计 76.3%,行业集中度较高,具有马太效应。
2019 年公司云服务业务收入 1.30 亿,而阿里云云计算业务收入 400.16 亿,业务规模差
距很大,在直接竞争方面处于显著劣势;

  2、在私有云领域,公司的云产品业务面临着华为、新华三、深信服、VMware 等大型企业竞争。根据 IDC 数据,2019 年公司在超融合整体市场中份额为 3.4%,次于华为(23.6%)、新华三(21.0%)、深信服(15.0%)等大型企业。面对高速成长的市场,华为、新华三、深信服等竞争对手凭借既往其它产品所积累的品牌优势、销售渠道优势,能够更容易地获取客户,更快地提高销售业绩。公司作为创业型企业在品牌、销售方面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

  3、在混合云领域,基于对未来前景的看好,传统公有云巨头和私有云大型厂商也在持续加强混合云解决方案的战略布局。阿里云一方面拥有自研 Apsara Stack 的私有云产品,另一方面与 VMware 合作,提供多种混合云解决方案;华为于 2020 年整合公有云、私有云部门,统一技术路线,并推出统一架构的混合云解决方案。面对大型企业的积极布局,预计公司在混合云领域也即将迎来较为激烈的竞争。


  若公司不能在竞争中构筑核心技术壁垒,加速产品更新迭代,拓展销售渠道网络,优化服务质量,则可能存在核心竞争力下降、市场份额流失、经营情况恶化等方面问题。(七)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业绩因新冠疫情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目前,疫情仍未全面结束、部分地区和城市存在反复,仍将对公司产生持续性不利影响

  2020 年上半年,受境内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影响,各地政府和部分海外国家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关于延迟复工、限制物流、人流等疫情防控政策,公司的技术研发、日常办公、产品销售和境外业务均在一定程度地受到疫情的短期不利影响:技术研发方面,公司的研发中心位于武汉,在疫情期间现场办公受到一定程度限制,但由于信息技术研发不依赖于现场办公,员工远程办公也可实现良好效果,所以公司研发项目的进展受疫情影响较小;日常办公方面,疫情初期受到较大限制,公司主要通过远程办公实现公司业务正常运转,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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