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4 证券简称:康拓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9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分红政策,在符 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公司拟对《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
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 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
司须在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
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 结合的方式支付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 的方式分配利润,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标为剩余股利政策;公司具备现金分红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 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 配。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 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保 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
和长远利益。 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二)公司在当年如实现盈利、累计未分 益和长远利益。
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 (二)公司在当年如实现盈利、累计未分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 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 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润。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 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 润。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
期现金分红。 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 期现金分红。
形之一: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形之一:
收购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 收购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十,或超过三千万元;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十,或超过三千万元;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二十;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二十;
定的其他情形。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三)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 定的其他情形。
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 (三)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 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 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或公司最近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 一年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或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经营性现金流量
定。 净额为负,或出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 现金支出的情况,公司可以不进行利润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 分配。
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 (四)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
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由监事会发 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 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调 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 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 定。
便利。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
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
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由监事会发
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
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
便利。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此次修订公司章 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章程 备案等具体事宜。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 章程修正案》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