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4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嘉兴中
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00 万股,每股面
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5,3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9,189,860.9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6,170,139.0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7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
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4,617.01
项目投入 B1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补充流动资金 B2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3 -
利息收入净额 B4 -
项目投入 C1 7,210.84
本期发生额 补充流动资金 C2 8,000.00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1,200.00
利息收入净额 C4 766.33
项目投入 D1=B1+C1 7,210.8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 8,000.00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1,200.00
利息收入净额 D4=B4+C4 766.3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28,972.5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8,984.27
差异[注 1] G=F-E 11.77
注 1:本表中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
117,702.52 元,系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4040160000827581 288,248,590.61 /
嘉兴分行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380401040066888 1,594,079.99 /
公司嘉兴科技支行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1928192910620 - 2023年8月
嘉兴分行营业部 9 日销户
合计 289,842,670.60 /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675.1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73.40 万元(不含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
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
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未有到期进行
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 29.34%。该事项已经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和“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布局、研发升级等因素综合确定的。“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建设达产后将扩充公司现有产品产能、增加玻塑混合镜头及其关键原材料塑料非球面的生产能力。“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将为产品的更新迭代做好技术储备,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受宏观经济环境和及下游客户需求短期波动的影响,上述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公司以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并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3 年 10 月相应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