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4-045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费用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98,944.36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68 号),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8,525,14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0.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86.6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8,003,397.17 元,以上募集
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出具的“信会
师报字[2024]第 ZG10627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沈阳科德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科德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根据《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及相关公开文件,本次发行调整前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总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五轴联动数控机床智能 32,909.68 23,400.00 23,400.00
制造项目
系列化五轴卧式加工中
2 心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建 13,012.36 9,000.00 9,000.00
设项目
高端机床核心功能部件
3 及创新设备智能制造中 14,731.12 9,600.00 8,800.00
心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17,600.34
合计 78,653.16 60,000.00 58,800.34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则在上述募投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投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人民币 15,255,548.13 元,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143,396.23 元(不含税),合计为人民币 15,398,944.36 元。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费用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15,398,944.36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2008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人民币 15,255,548.13 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5,255,548.13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4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 月3日以自筹 本次拟置换金
金金额 资金预先投入 额
金额
系列化五轴卧式加工中心
1 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建设项 90,000,000.00 7,037,992.76 7,037,992.76
目
高端机床核心功能部件及
2 创新设备智能制造中心建 88,000,000.00 8,217,555.37 8,217,555.37
设项目
合计 178,000,000.00 15,255,548.13 15,255,548.13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1,996,589.45 元(不含税),截至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143,396.23 元(不含
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43,396.23 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费用明细 金额(不含税) 已预先支付金 本次拟置换金
额(不含税) 额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8,490,565.85 - -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471,698.11 - -
3 律师费用 2,075,471.70 - -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660,377.36 - -
5 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98,476.43 143,396.23 143,396.23
合计 11,996,589.45 143,396.23 143,396.23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费用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398,944.36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和《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费用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及《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2008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