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5,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金
亚东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2 月 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5,093,296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 1.75%
比例
累计已回购金额 4,999.01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7.65 元/股~11.91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18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3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591,19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1.91 元/股,最低价为 11.25 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2,999.73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093,296 股,占公司总股本 290,496,916 股的比例为1.7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1.91 元/股,最低价为 7.6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0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