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1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8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8,256.86 万股的 3.04%。其中,首次授予 8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83%,首次授予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3.02%;预留 6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6.98%。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方案。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8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28,256.86 万股的 3.04%。其中,首次授予 800 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83%,首次授予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3.02%;预留 6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6.98%。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14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702 人的 16.24%。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公司作为一家拥有原创技术、核心专利、核心产品研发制造能力并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高分子功能膜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是公司科技创新的基础和重要保障。公司一直重视每一位员工的劳动成果,尊重每一位员工的贡献,鼓励每一位员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并超越所在岗位的自身价值;同时公司吸引了较多拥有国际化企业工作背景的优秀人才,考虑到海外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覆盖面较广的惯例和特点,因此公司此次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范围较广。公司认为,只有充分调动每一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才能更好的发挥团队的创新能力,提升经营效率,促进公司业务的长期稳健发展。
2、以上激励对象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公司最终致力于打造关键基础工业新材料平台、服务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世界级企业,纳入激励对象的外籍员工在公司的日常管理、技术、业务、经营等方面均发挥不同程度的重要作用。股权激励是境外公司常用的激励手段,外籍员工熟悉现金薪酬加股权激励的薪酬模式,股权激励的实施能稳定现有外籍人才并吸引新的优秀人才。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公司拟授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亚东先生限制性股票的主要原因是:
金亚东博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负责把握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目标责任方案,督促、检查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同时金亚东博士作为特种功能膜领域的专家,是公司的核心
技术人员,领衔公司科研团队在不断的原创研发和技术积累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金亚东博士作为公司战略方向指引者、主要的经营和管理者、核心技术专家,成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合理性。对其实施股权激励,有助于实际控制人与中小股股东之间的利益保持一致性,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除金亚东先生外,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划公告日公
号 (万股) 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总经
1 金亚东 中国 理、核心技 50 5.81% 0.18%
术人员
2 刘斌 中国 董事、副总 30 3.49% 0.11%
经理
3 杨衷核 中国台湾 副总经理 30 3.49% 0.11%
董事、副总
4 李辰 中国 经理、财务 25 2.91% 0.09%
总监、董事
会秘书
副总经理、
5 杨承翰 中国台湾 核心技术人 20 2.33% 0.07%
员
6 周玉波 中国 核心技术人 24 2.79% 0.08%
员
小计 179 20.81% 0.63%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08 人) 621 72.21% 2.2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800 93.02% 2.83%
三、预留部分 60 6.98% 0.21%
合计 860 100% 3.0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金亚东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 50 万股,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5.81%,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8,256.86 万股的 0.18%。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归属前激励对象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